征信系统并无黑名单 谨防征信修复等骗局
发布时间:2024-10-18 19:00:15 信息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中国消费者报福州讯(记者张文章)10月17日,记者从中国人民银行福建省分行组织的“培育和弘扬中国特色金融文化 推进金融高质量发展”集体采访活动中获悉,截至今年8月底,福建省存量金融信用村3699个、金融信用乡镇120个、金融信用县3个,金融信用创建区域的信用贷款余额579.95亿元,较首次评定前增长60.7%,金融信用县的不良贷款率由0.88%降至0.66%。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于2006年建成了全国统一的征信系统,客观采集接入机构按照规定提供的信用信息,整理形成企业和个人信用报告,并对外提供查询服务。中国人民银行福建省分行积极配合征信中心开展征信信息采集和管理工作,截至2023年末,征信系统收录全省企业和其他组织185.76万户、自然人数3069.75万人;同时大力推进自助查询渠道建设,截至2024年8月末,福建省信用报告自助查询设备共有2510台。中国人民银行福建省分行还部署实施福建省“千村引领,万村共建”金融信用提升工程,发挥增信增资惠农、优化营商环境作用。截至8月底,福建省存量金融信用村3699个、金融信用乡镇120个、金融信用县3个,金融信用创建区域的信用贷款余额579.95亿元,较首次评定前增长60.7%,金融信用县的不良贷款率由0.88%降至0.66%。
针对广大群众关心的个人信用报告问题,中国人民银行福建省分行征信管理处何锦玲副处长接受《中国消费者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为或事件终止之日起为5年,超过5年的,应当予以删除。以信用卡逾期为例,如果信息主体在某月未及时归还信用卡欠款,其个人信用报告上当月的还款状态将展示逾期,若一直未归还该笔欠款,则以后每月均将展示逾期,只有从还清这笔欠款之日满5年后,个人信用报告将不再展示该笔逾期记录。因此,如果发现个人信用报告出现逾期,首先应该第一时间还清这笔欠款,其次要确保个人在以后的信用活动中按时足额还款,这样才有助于重建良好的信用记录。
何锦玲提醒广大群众,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在信息采集、加工、整理和保存等各环节处于客观中立地位,不对所采集的数据作主观评价,因此,征信系统并不存在所谓的“黑名单”。近年来,不法分子利用部分信息主体急于消除不良征信记录的心理,通过虚假宣传、材料造假等手段,以所谓“征信修复、洗白”等名义骗取他人财物的现象时有发生,信息主体需提高警惕、谨防上当。
如果信息主体认为征信中心出具的信用报告信息有错误、遗漏的,可以联系报送有关信息的机构提出异议,或前往就近的人工征信查询网点提出异议,请求更正。如果对异议处理的结果不满意,认为征信机构或信息提供者、信息使用者侵害其合法权益,可以向上述机构所在地人民银行投诉,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司法程序维护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