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发布暑期、汛期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发布时间:2025-8-5 9:40:56 信息来源:海拔新闻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徐明锋)当前正值盛夏汛期,高温高湿天气频繁,且伴随强降雨、洪涝等自然灾害风险,极易导致食品腐败变质、水源污染和食源性疾病高发。8月5日,海南省陵水等市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发布暑期、汛期的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提醒广大食品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注意相关事项。
在食品生产经营者注意事项上,食品生产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应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严防严控食品安全风险。
严把制度落实关。严格执行“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机制,全面排查生产经营场所环境、设施设备运行、原料采购贮存、加工制作过程、人员健康管理等环节的风险隐患。
严守原料采购关。严格落实食品及原料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和记录制度,确保来源合法、渠道清晰、质量可靠、全程可追溯。坚决禁止采购、使用、销售被洪水、积水浸泡、污染或来源不明的食品、食品原料及预包装食品。
严把水源安全关。严禁使用地表水(如河水、池塘水、洪水等)作为食品生产经营用水及清洗设备、设施、工器具的用水,防止交叉污染。必须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标准的水源。瓶(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要加密对水源地、生产管道及周边环境的巡查监测频次,密切关注水源是否受到污染。加强生产设备维护,确保正常运行。及时清洗消毒管道,按规定更换滤膜滤芯。
在广大消费者注意事项上,消费者要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科学防范风险,健康合理消费。
警惕食品与水污染。洪涝灾害极易导致饮用水源和食品受到病原微生物、化学污染物以及垃圾、腐败物的严重污染。务必饮用烧开后的自来水或符合卫生标准的瓶装水,切勿使用被洪水、积水污染的水清洗食材、餐具或用于烹饪。所有被洪水浸泡、淹没、喷溅或接触过的食品(包括预包装食品),无论外观是否变化,均存在高度安全风险,必须丢弃,不可食用。坚决不食用淹死、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水产品。
防范高温高湿风险。湿热环境会加速食物腐败变质,细菌性食物中毒和霉菌毒素中毒风险显著升高。食物要彻底烧熟煮透,特别是肉、禽、蛋和水产品。剩饭剩菜务必及时冷藏并在食用前充分加热。泡发木耳、银耳等干货应即泡即用,切勿长时间浸泡或隔夜存放,严防产生致命的米酵菌酸毒素。不采摘、不购买、不食用不认识的野生蘑菇、野菜、野果,警惕误食中毒。
安全选择外出就餐。选择持有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环境卫生整洁、信誉良好的餐饮单位就餐,尽量避免光顾无证摊贩,尤其是露天临时摊点。提倡使用公筷公勺或分餐制,降低疾病传播风险。餐后注意索要并保存好消费凭证(如发票、收据、电子订单等)。树立节约意识,按需点餐,践行“光盘行动”,自觉抵制餐饮浪费。
谨慎进行网络订餐。选择证照信息齐全(在网络平台公示)、距离较近、有实体店的餐饮单位订餐。留意查看平台公示的食品安全信息及投诉举报电话。优先选择“无接触式配送”。收到餐食后,第一时间检查包装是否完好、封签是否完整、食品是否新鲜,并在标签标注的食用时限内尽快食用,避免长时间存放。
此外,增强维权与健康意识。就餐时发现食品有腐败变质、异味、异物等感官性状异常,应立即停止食用。就餐后如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疑似食物中毒症状,应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食物,尽快就医,并保留好可疑食品、呕吐物、排泄物及消费凭证等相关证据。及时拨打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热线或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进行反映和投诉举报,依法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