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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亭县局积极开展不合格化妆品专项排查整治工作

发布时间:2018-3-19 11:53:43    信息来源: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   

  为进一步做好辖区化妆品市场监管工作,规范化妆品经营企业的经营行为,保亭县局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停止销售29批次祛斑/美白类不合格化妆品和关于停止销售80批次染发类不合格化妆品文件要求,迅速组织执法人员对辖区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全面排查上述相关不合格化妆品,进一步整肃全县化妆品市场秩序,维护消费者化妆品消费安全 

  此次检查以辖区内商场、商行、超市、化妆品批发单位、美容美发店等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为检查对象,主要开展以下三个方面的排查整治工作:一是通过查验化妆品的生产企业、样品名称、标注批准文号、检验报告生产日期、销售明细等信息,排查是否存在经营使用上述相关两类不合格化妆品行为,督促辖区内所有化妆品经营店对文件中的不合格产品一律停止销售;二是检查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的进货查验和进货台账、索证索票落实情况,进一步督促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落实进货查验制度要求;三是对化妆品的标签标识进行检查,排查“三无”、 假劣、过期化妆品经营使用行为,深查深究相关经营企业的进货渠道,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等化妆品违法行为。 

  截至目前,该局共检查化妆品经营企业25家,理发店12家,超市26家,药店5家,商行12家,美容美发用品专营店1家,均未发现《通知》中相关批次的不合格化妆品。 

  下一步,该局将结合化妆品日常监管工作,加大上述相关不合格化妆品及“三无”、 假劣、过期化妆品经营使用行为排查整治力度,持续规范全县化妆经营使用行为,积极维护人民群众的化妆品消费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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