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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加快缺陷消费品召回立法

发布时间:2018-11-5 1:50:51    信息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10月31日,记者获悉,市场监管总局正在加快缺陷消费品召回立法,健全消费品安全信息收集、缺陷识别与调查工作机制。

  消费品缺陷召回是国际上普遍采用的质量安全管理方法。保护消费者的安全与健康,倒逼生产企业质量提升,是召回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市场监管总局一直高度重视。

  自2016年1月1日《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办法》实施以来,我国缺陷消费品召回力度显著加大。截至目前,已发布消费品召回1700余次,涉及产品超过9500万件。2018年市场监管总局根据问题线索,组织缺陷产品管理中心,主动开展了电源适配器及充电器缺陷技术分析,引导企业实施召回37次,涉及产品430万件,倒逼企业健全电源适配器及充电器安全技术要求,推动电子电器产业质量安全水平提升。

  国际上消费品召回完成率普遍较低。针对这一问题,市场监管总局持续开展消费品召回公众宣传和消费者教育工作,发布危险弹射类产品、指尖陀螺、抽屉柜倾倒等消费预警29期,开展儿童用品安全教育主题活动8次;创新运用新媒体,通过动画视频、海报、书刊等方式,多媒体多渠道广泛传播召回相关知识,同时在中国政府网、官方网站、微信提供召回服务查询,方便消费者快速准确地查询到召回信息。

  市场监管总局质量发展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我国的消费品召回工作仍然存在很多的不足,例如:缺陷消费品召回依据的管理办法法律层级相对较低,调整的产品范围较小;随着新技术的不断应用和投放市场新产品的种类不断增多,缺陷识别与调查技术难度不断增加,安全风险评估标准亟待健全;企业对召回认识不到位,心存疑虑,认为召回有损于企业自身形象,对发现的产品缺陷信息,往往采取售后服务的方式处理,主动召回的积极性不高,2017年在缺陷调查和行政约谈影响下实施召回的比例高达92%。

  据悉,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加快缺陷消费品召回立法,健全消费品安全信息收集、缺陷识别与调查工作机制,加强消费品召回技术机构建设和能力提升,加大消费品缺陷调查和行政执法力度,稳步扩大消费品召回实施范围,坚守质量安全监管底线,以更好地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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