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主页>热点专题

2019 聚焦消费者权益保护关键词

发布时间:2018-12-30 22:41:01    信息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12月27日,全国市场监管工作会议在京召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张茅在会上的讲话,回顾了2018年所取得的成绩,对2019年的工作进行了部署。张茅局长在讲话中这样阐述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最为密切的那些关键词。

  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坚持服务改革发展大局,抓改革、促竞争、保安全、提质量、重维权、强基础,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切实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着力防范市场风险,更加重视消费维权,全面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深入推进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努力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为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作出新贡献。

  重点任务

  一是强化安全监管,确保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和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事故进一步降低。二是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上半年全国实现“企业开办8.5天”的目标。在提前实现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压减到15类基础上,进一步大幅压减。三是开展打击假冒伪劣三年行动,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净化市场环境,让人民群众明显感受到改革成效。四是按照落实一支队伍管执法的改革要求,建好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

  “商事制度改革”与“市场活力”

  扩大商事制度改革效应,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创造力,为经济平稳运行夯实微观基础。继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放宽市场准入,便利投资创业。

  2018年

  企业准入改革成效显著。围绕减环节、压时间、降成本,制定《关于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的意见》,开办企业环节从7个减少到4个,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和省会城市企业开办时间降至8.5个工作日以内。“证照分离”改革有序推开,对第一批106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实施分类改革,推进“照后减证”。整合涉企事项目录,全面优化“多证合一”改革。外资企业设立实现商务备案与登记注册“一口办理”。深化登记注册便利化改革,29个省实现无纸全程电子化登记。全面开展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改革试点。加强部门协同,深入推进企业注销便利化。

  随着商事制度改革的深入推进,我国市场主体持续活跃增长。2018年前11个月,新设市场主体1939.8万户,同比增长11.6%,新设企业604.2万户,同比增长10.1%,日均新设企业1.81万户。目前市场主体总量1.09亿户,其中企业3434.6万户。2018年度我国营商环境世界排名上升至46位,比上年度提升32位,其中开办企业便利度排名28位,比上年度提高65位,是商事制度改革以来提升幅度最大的一年。

  产品准入改革加快推进。深化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改革,推行“一企一证”,产品种类由38类减至24类,取证时间从法定60天缩短至平均9天。积极推进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改革,将31种产品调出认证目录,对24种产品采取企业自我声明方式替代第三方认证。制定财政负担强制性产品认证经费方案。推进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改革。

  食品、药品、医疗器械许可审批改革持续深化。加快食品生产和经营许可改革,稳步推进特殊食品注册备案制度改革。推进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改革,简化境外上市新药审批程序,新药上市速度显著加快,48个国内外临床急需新药、50余个创新医疗器械获批上市。待审评药品注册申请由2015年的2.2万件降至3000件以内。

  知识产权注册便利化改革大幅提速。制定落实专利和商标降费措施,推动商标网上全流程服务。新设2个商标审查协作中心,商标注册审查周期压缩到6个月以内,高价值专利审查周期压减10%。授权发明专利40.2万件,同比增长6.4%,PCT国际专利申请受理量4.8万件,同比增长8.1%;商标注册432.8万件,同比增长73.1%,提交马德里商标申请5884件,审理各类商标评审案件23.2万件,同比增长49.8%。

  2019年

  深化企业准入改革。围绕准入不准营、市场主体退出难等突出问题,推动改革向纵深拓展。扎实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对与行业准营密切相关的资格资质类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全面实施分类管理,在12个自贸试验区率先实现“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动态更新“多证合一”目录。进一步压减企业开办时间,上半年全国实现“企业开办8.5天”的目标。简化企业普通注销程序,完善企业简易注销制度,实行企业注销“一网”服务。深化企业名称登记改革,在全国实现企业名称自主申报。认真做好电子商务经营者登记工作。健全小微企业名录功能应用,深入推进“小个专”党建工作,推动民营经济和小微企业发展。

  加快推进产品准入改革。继续压减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目录,在由24类压减到15类基础上,进一步压减大类,并减少目录层级。对保留的生产许可证,要简化审批程序,提高效率。进一步压减强制性认证种类,制定完善许可转强制认证“正面清单”,对取消许可涉及健康、安全的产品转为强制性认证。落实财政负担强制性认证费用政策措施。

  有序推进食品许可审批改革。创新食品生产许可管理模式,针对低风险食品类别,探索推行“先证后查”“自主声明”“公开承诺”。深化食品经营许可制度改革,试点推行“告知承诺制”,将许可审批时限压缩1/3。深化特殊食品注册备案改革,推进审评审批电子化。

  深化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改革。结合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推进临床试验管理改革,加快境外已上市新药在境内上市审批。优化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加快创新医疗器械、临床急需医疗器械批准上市。分类推进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

  深化知识产权注册便利化改革。进一步推进知识产权注册便利化,年内商标注册审查周期压缩至5个月,高价值专利审查周期压减30%以上,削减发明专利审查积压10万件。推进知识产权“互联网+政务服务”,实现专利申请和商标注册电子化,各项业务一网通办。

  “竞争”与“反垄断”

  加大竞争执法力度,着力维护全国统一大市场,为我国经济发展拓展空间。强化竞争执法,维护市场公平竞争,打破行政性垄断、防止市场垄断,为企业优胜劣汰和经济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2018年

  反垄断执法不断增强。《反垄断法》实施十周年,我国与美国、欧盟并列为全球三大反垄断司法辖区。加大反垄断执法力度,立案调查涉嫌垄断协议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件32件,结案15件。开展原料药领域反垄断执法。加强经营者集中全链条反垄断监管,审结441件,同比增长36%。积极查办医疗、交通、建筑、公章刻制等行业领域行政性垄断案件,纠正和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54起。

  公平竞争审查取得重大进展。督促指导部门和地方建立健全审查机制,各地方各部门有序开展审查工作。全国对31万份新制订文件进行公平竞争审查,修改完善1700余份;对82万份已制订文件进行梳理,清理涉及地方保护、指定交易、市场壁垒的文件2万余份。随机选择8个部门和5个省份开展重点督查,对40余份涉嫌排除限制竞争的文件进行督促整改。

  价格监管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扎实推进。开展涉企和民生领域价格收费专项检查、进出口环节收费专项整治,治理整顿乱收费行为。加强电力、房地产、医药、新兴行业等重点领域价格监管,查处案件1.8万件。强化反不正当竞争执法,集中整治市场混淆、商业贿赂、虚假宣传等突出问题,查处案件1.1万件。强化直销市场专项执法,加大传销整治力度,查处案件2147件,同比增长1倍。

  2019年

  加大竞争执法力度,着力维护全国统一大市场,为我国经济发展拓展空间。强化竞争执法,维护市场公平竞争,打破行政性垄断、防止市场垄断,为企业优胜劣汰和经济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强化反垄断执法。聚焦公用事业、原料药、建材、日常消费品等民生领域,加大力度查处垄断协议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着力规范行政性垄断行为,公开曝光典型案例。做好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断提高审查质量和效率。完善反垄断执法授权机制,健全执法体系。加强海外反垄断合规和应诉指导。

  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完善实施细则,研究出台第三方评估、适用例外规定、责任追究等配套规则,提高公平竞争审查约束力。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情况的督查,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效应分析和跟踪评估。

  加大价格监管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力度。围绕教育、医药、电商等重点领域,深入开展价格专项治理。加强涉企收费、电力和铁路运输价格监管,整治违法违规价费行为。积极查办跨区域重大不正当竞争案件。强化直销企业监管,加大传销监测和查处力度。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运用。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商标、专利、地理标志等领域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加强电商领域知识产权执法。加强专利、商标代理机构监管。完善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体系,扩大知识产权金融服务范围。完善商标、专利执法标准和规范。推进地理标志精准扶贫、商标品牌富农工作。

  推动竞争政策落实。发挥竞争政策在结构性政策中的突出作用,以竞争政策统领市场监管各项工作,把竞争政策理念贯穿到监管全链条。加快研究制定实施竞争政策指导意见,健全竞争政策体系,丰富竞争政策实施工具。研究竞争中立制度规则和政策措施。推动建立竞争政策与产业政策协调机制,促进产业政策逐步由差异化、选择性转向普惠化、功能性。

  “监管”与“消费者权益”

  加强质量安全监管,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持续扩大消费提供保障。针对重点消费领域和突出问题,实行更加严格的监管,保障消费安全,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

  2018年

  疫苗和药品监管不断完善。汲取问题疫苗案件教训,开展疫苗生产企业全链条监督检查,改革完善疫苗管理体制。加强药品全生命周期监管,综合运用现场检查、监督抽验、监测评价等手段,排查化解风险。前三季度,检查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142万家次,收回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证书100张,撤销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1273张。

  食品安全监管更加严格。强化生产经营过程监督检查和飞行检查,对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开展体系检查,对防控“非洲猪瘟”疫情开展督促检查。开展校园及周边“五毛食品”、网络餐饮服务、农村食品安全、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等专项整治,加强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强化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完成监督抽检175.8万批次,下架封存、召回不合格食品451吨。积极稳妥处置突发事件。督促地方政府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联合发布36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成效明显。加强特种设备风险识别与源头防控,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推进电梯、气瓶等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开展电梯检验、检测、维保改革试点,推动电梯安全责任保险改革。至11月底,全国发生特种设备及相关事故152起,同比减少26起,死亡、受伤人数分别减少24人、64人。

  重点领域市场监管深入推进。强化网络交易平台监管,督促平台履行主体责任。开展网剑行动,打击网络侵权假冒、刷单炒信等违法行为,查处违法案件4.5万件。加强农资市场、拍卖、合同格式条款等监管。推进广告导向监管,加强广告抽查监测,开展互联网广告专项整治,查处违法广告3.1万件。开展广告抽查监测,传统媒体、互联网广告条次违法率分别为0.14%、0.58%。新认定3个国家广告产业园区。

  消费维权水平不断提升。积极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和消费投诉公示试点,开展70个城市消费者满意度测评。启动12315等投诉咨询热线和平台整合工作。开展体验式调查、商品比较试验,推进公益性诉讼,消协组织作用进一步发挥。

  2019年

  加强质量安全监管,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持续扩大消费提供保障。针对重点消费领域和突出问题,实行更加严格的监管,保障消费安全,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

  加大药品和疫苗监管力度。落实新修订的《疫苗管理法》,对疫苗实施最严格的监管,加大批签发检验和现场检查力度。针对血液制品、注射剂、植入类医疗器械等高风险产品,开展生产现场检查,及时发现、处置安全隐患。加强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飞行检查。开展互联网制售假药、中药饮片、无证经营与经营使用无证医疗器械、化妆品违法添加等专项整治行动。完善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机制,建立企业直接报告制度。

  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农药兽药残留超标、非法添加、制假售假、虚假宣传等突出问题,开展乳制品、肉制品、保健食品、校园食品、网络餐饮服务、农村市场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全面落实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提高良好生产规范水平。启动新一轮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体系检查。深入推进食品生产小作坊综合治理。持续推进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2019年实行“明厨亮灶”的餐饮服务提供者达到120万家。改革完善食品抽检制度,推行“双随机”监督抽检,提高抽检发现问题的针对性、有效性。发挥食安办统筹作用,协调推动食品安全源头治理,对标国际水平大幅提高食品标准。

  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完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跟踪监测和风险研判机制。加大日用消费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围绕玩具、文具、校服等产品,开展儿童和学生用品安全守护行动。对危险化学品等风险高的产品,强化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完善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加大新能源汽车、儿童用品等产品缺陷调查力度。建立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重大质量事故调查制度。

  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针对事故多发的设备和环节,持续开展风险防控和隐患治理,加强安全监管。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加大生产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抽查力度。完善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推动许可改革措施落地。以电梯为突破口,分类推进检验检测改革,推动电梯“保险+服务”等保险新模式应用。逐步引入第三方机构进入检验检测市场。

  强化重点领域市场监管。落实《电子商务法》,加强网络市场监管,开展2019年网剑专项行动,集中治理虚假宣传、违规促销等问题。强化广告导向监管,完善广告监测机制,聚焦食品、药品、医疗等重点领域,加大广告案件查办力度,推进互联网广告整治。优化“三品一械”广告审查,推进全流程在线办理,要按照不低于20%的比例组织抽查。

  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推动建立线下无理由退货制度。年底前将市场监管各投诉举报电话平台统一整合至全国12315投诉平台。强化消费者诉求大数据分析应用。建立常态化的消费者满意度调查评估机制。充分发挥中消协和各级消协组织的作用,加强消费教育引导,开展新兴消费领域比较试验和调查评价,推进惩罚性赔偿公益诉讼。

  整治假冒伪劣行为。在全国开展以打击假冒伪劣为重点的综合执法行动。围绕乡村振兴战略,集中开展农村地区、城乡接合部劣质商品、仿冒名牌等问题的专项治理;围绕百姓舌尖上的安全,集中开展婴幼儿食品、校园食品、保健食品、山寨食品、小餐饮、网络配餐等领域食品安全专项治理;以电商平台整治为重点,集中开展侵权仿冒、价格欺诈、虚假宣传、假海淘等专项治理;围绕虚假认证乱象,集中开展虚假认证、买证卖证等认证领域专项治理。

  “质量”与“检测”

  实施质量强国战略,对标国际先进水平,推动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质量是企业生产出来的,是政府监管出来的,更是市场竞争出来的。要贯彻质量提升行动指导意见,强化企业在质量提升中的主体地位,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坚持市场化、社会化、国际化方向,推动质量基础设施改革和军民融合,促进高质量发展。

  2018年

  质量提升行动扎实推进。改革质量工作考核,完善国家质量监测评价制度。开展名牌评选认定活动清理,整合质量品牌示范区,组织开展第三届中国质量奖评选表彰。前三季度,全国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为94.16%,重点服务行业和公共服务质量满意度稳定在“比较满意”区间。全国40余万家企业完成质量管理体系升级。

  工业产品质量监管不断加强。加强质量安全风险和伤害监测,采集风险信息177.8万条、产品伤害信息14.3万例。推行“抽检分离”和抽样全程可视化,完成监督抽查17.8万批次,处理不合格产品1.2万批次。严格证后监管,注销撤销2975家企业生产许可证。落实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召回缺陷汽车1205.7万辆、缺陷消费品6858.6万件,分别同比下降39.9%、35.6%。

  质量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强。加强计量技术体系建设,我国校准与测量能力跃居世界第3位。全面停征计量强制检定收费。批准发布强制性国家标准63项,推荐性国家标准1978项,国家标准立项周期压缩50%。分别备案行业和地方标准4261和3709项。累计制定团体标准5600多项,推动18.7万家企业自我声明公开标准86.2万项。整治“认证检测乱象”,撤销认证机构10家,撤销、注销检验检测机构207家。批准筹建国家质检中心13家。举办免费技术培训1.7万次,为中小微企业减免委托检测业务费用8.6亿元。

  2019年

  改革创新质量工作。统筹质量基础设施建设和综合应用。加快建立质量监测评价体系,加强制造业质量合格率调查。推动将企业质量基础设施投入纳入所得税加计扣除。全面清理名牌评选认定和各类评比达标、示范创建活动。统筹食品安全督查考核、质量工作考核,建立统一的督察工作制度。

  筑牢计量技术基础。适应计量国际变革趋势,加强计量基础建设,提升国家计量基准标准能力。强化加油机、民用三表等重点计量器具监管。建立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目录动态管理机制,推进目录“瘦身”。实施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自我声明制度,取消计量保证能力现场核查。

  强化标准体系建设。持续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不断提升国家标准底线,特别要提升食品药品和消费品安全标准水平。开展国内外标准对标达标,实施新技术、新产业标准领航和传统产业标准改造升级行动。加快完善服务业标准体系。培育发展团体标准,规范管理地方标准,推进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制度,加强对标准实施的监督检查。

  完善认证认可和检验检测体系。加强认证认可和检验检测市场监管,提高国内公信力和国际互认度,推动认证认可事业健康发展。深化检验检测认证机构资质审批改革,认证机构资质审批时限由30天压缩至20个工作日,检验检测机构审批时限压缩1/4。推动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市场化改革,加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打破市场准入限制和区域分割,鼓励社会力量进入检验检测市场。

  “制度”与“信用”

  完善市场监管政策体系,健全制度规则,为综合监管提供科学有效的制度遵循。加强政策引领,建立健全政策体系,加强法治建设,不断提升市场监管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2018年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深入推进。整合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基本实现日常监管“双随机、一公开”全覆盖。全国共抽查企业153.9万户次,占企业总数5.07%。对教育培训、类金融等重点领域的5万户企业开展定向抽查,发现问题比例达27.3%。开展跨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13.5万户。针对私募基金领域与证监会开展联合“双随机”抽查。

  信用监管机制进一步完善。扎实推进企业年报和信息公示,年报公示率为91.5%。与海关总署等部门推进“多报合一”。完善涉企信息归集共享机制,强化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全国“一张网”共归集公示涉企信息6.29亿条,向各部委提供5454万条。至11月底,全国经营异常名录实有市场主体552.4万户,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实有49.7万户,累计限制老赖任职30.8万人次。

  市场监管基础支撑明显加强。推进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重点专项实施,国家质量基础科技重点专项立项40个,食品安全等其他科技重点专项立项12个,通过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评审1项。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建设,信息化工作进一步加强,国家企业法人库基本建成,全国“一张网”日均访问量9405万人次。加强政策研究,深入开展市场环境形势分析。加强新闻宣传、舆情监测和处置工作。完成国务院“十三五”市场监管领域重点规划中期评估和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实施十年评估。

  法治建设进一步强化。组织起草《疫苗管理法》,加快推进《计量法》《产品质量法》《药品管理法》《专利法》《反垄断法》修订进程,参与推动《电子商务法》出台。加快推进《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条例》《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11部法规、《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等58部规章制定和修订。统一规范执法程序、执法文书,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推动市场监管执法规范化。开展市场监管领域证明事项和创建示范活动清理工作。

  2019年

  加强市场监管法治建设。围绕“放管服”改革,竞争政策实施,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和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知识产权保护等重点,积极推进相关立法项目,推动市场监管法律制度规则的深度融合和统一规范。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统一市场监管执法文书、服装、标识标志、执法程序,建设统一的执法办案信息系统,建设市场监管行政处罚文书网。加强执法监督,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健全市场监管重要制度。加大工作力度,强化监管制度建设。建立违法严惩制度,对于故意违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企业,实行巨额罚款,强化刑事责任追究。建立巨额赔偿制度,在涉及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领域,加大对消费者的直接赔偿力度。建立内部举报人奖励制度,对举报人实施重奖,解除举报人后顾之忧。建立风险分担的社会保险制度,在涉及公共安全、存在重大风险的领域,构建风险社会分担机制,引入第三方监管力量。

  完善信用监管机制。修改完善信用监管相关法规规章。实现市场监管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统一化、常态化,抽查覆盖企业比例不低于5%,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以“全国一张网”为基础,统筹市场监管各领域“黑名单”,完善联合惩戒措施。建立信用修复机制和市场主体强制退出机制。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实现监管资源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

  “党建”与“队伍”

  加强和改善党的全面领导,切实夯实工作基础,为市场监管事业发展提供坚实保障。在综合执法大背景下,以党的建设为统领,不断加强干部队伍和基层基础建设,积极深化国际合作,大力加强科技支撑,全面提升履职能力。

  2018年

  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深化。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做到“两个维护”。建立健全309个基层党组织,召开总局直属机关第一次党代会。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积极落实中央巡视整改政治责任,启动总局第一轮内部巡视,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暨不担当、不作为专项整治,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小个专”党建工作持续推进。

  国际交流合作深入拓展。加强市场监管领域国际务实合作,签署合作协议25份。成功举办“一带一路”知识产权高级别会议。积极参与自贸区谈判,与美欧日韩等竞争机构加强合作。参与提出新国际标准提案86项,牵头起草国际标准36项。积极开展计量、标准、认证国际互认。积极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积极参与药品医疗器械国际组织活动。

  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全面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加大干部教育培训力度,举办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干部培训班,举办省部级干部建设质量强国专题研讨班。强化财务管理和内部审计,后勤保障和离退休干部工作取得新成绩。充分发挥研究院所、检验检测机构、报刊杂志、协会学会等单位作用,加强市场监管智库建设。

  2019年

  加强队伍建设。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全面增强把握大局、改革创新能力。大力开展业务培训,提高干部专业化能力水平,加快推进专业领域职业化队伍建设,组建职业化、专业化食品药品检查员队伍,全面落实深化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指导意见。修订市场监管所条例,推进基层规范化建设,推动人财物向基层倾斜,优化基层队伍年龄和知识结构。建立容错纠错机制,鼓励基层干部尽职履责、担当作为。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强化监管支撑。完善市场监管科技创新体系,抓好国家科技重点专项项目实施,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整合各领域技术力量,推动技术机构统一管理和融合发展。积极探索“互联网+市场监管”。加强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整合现有业务系统,构建市场监管一体化信息平台。加快推进市场监管大数据中心建设。建立统一的市场监管统计制度,加强市场环境形势分析。落实国务院“十三五”市场监管规划,加强“十四五”规划前瞻性谋划。做好新闻宣传和舆情处置工作。

  积极推动国际合作。强化国际视野,加强我国市场监管制度规则与国际通行规则的衔接,提高市场监管国际化水平。拓展完善双多边合作机制,全方位推进竞争执法、消费维权、食品药品安全、知识产权保护、质量基础设施等领域国际交流合作,积极参与市场监管国际规则和国际标准制定。健全完善技术性贸易措施体系。举办第83届国际电工委员会大会等活动。

联系我们 | 互动平台 | 关于我们 | 免责声明

投诉、咨询电话:0898-66767702 66508917 邮箱:hn66767702@163.com
版权所有:海南省消费者委员会 琼ICP备13000472号 地址:海口市蓝天路7号省工商大厦4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