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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调查:仍有保健品不标注保质期 消费者需自行换

发布时间:2019-8-25 19:39:08    信息来源:广州日报   

  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涂端玉)市场监管总局日前发布《保健食品标注警示用语指南》,要求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者在标签专门区域醒目标示“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等内容,保质期清晰标注年月日还必须位置好找!

  据悉,此指南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走访市场发现,药店在售的一二线保健品品牌基本都在外包装显著位置标注了“本品不能代替药物”,但有消费者透露,仍有微商和网购保健品语焉不详,反而宣传语着重强调“疗效”。

  标保质期必须位置好找

  《指南》还要求,在保健食品标签显著位置,以“保质期至××××年××月××日”的方式清晰标注保质期,让保质期一目了然,方便消费者选购,严格履行企业主体责任。《指南》还提醒广大消费者,选购保健食品要认准产品包装上的保健食品标志(小蓝帽)及保健食品批准文号,注意标签说明书的要求和禁忌。同时,要到正规的商场、超市、药店等经营单位购买保健食品,并索要发票或销售凭据。对所购买的保健食品质量安全有质疑可及时拨打12315投诉举报。

  仍有保健品不标保质期

  记者走访药店、超市发现,知名国内外保健品品牌基本都能做到在注意事项一栏显著标注“本品不能代替药物”,但有不少产品都只在瓶身或者瓶底标注生产日期,然后外包装上再注明保质期36个月,消费者必须自行换算才能知道保质期到什么时候;更有甚者,有的产品连生产日期都喷印得十分模糊,仔细看也难以分辨准确日期。“直接标注保质期最为简单明了,对于企业来说也不难做到。”有行业观察人士认为,规范统一保质期有利于避免消费者误服过期保健品。

  此外,有消费者反映,对于保健品必须强调自身是保健品不是药这一身份的要求,目前仍有微商和网购保健品藏着掖着、语焉不详,在宣传语上大写加粗地着重强调各种“疗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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