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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豆饼发霉变质 厂家赔偿1000元

发布时间:2019-10-20 15:12:58    信息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一袋绿豆饼仅卖10元,但厂家却为此赔偿了1000元。10月15日,福建省消委会通报了一起消费纠纷,提醒消费者购买或食用了问题食品时,可以依法要求赔偿或其他救助。

 

7月16日,龙岩市消费者张女士来电投诉称:其在龙岩市区一家食品厂购买了一份10元的绿豆饼后,发现变质发霉,要求厂家赔偿1000元,希望消委会工作人员帮忙调处。受理投诉后,龙岩市消委会工作人员对此进行核实,消费者反映情况基本属实。龙岩市消委会表示,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经调解,经营者同意赔偿1000元给消费者。

 

记者从福建省消委会获悉,2019年第三季度全省各级消委会共受理食品类投诉622件,与2018年同期相比,投诉量上升了227.37%。食品类投诉的问题主要集中:食品腐败变质过期,发酸发臭,有颗粒沉淀等;进口食品没有中文标签;网络平台购买的食品查不到相关凭证等。

 

福建省消委会提示消费者,为确保舌尖上的安全,选购食品应当注意以下几项内容:要查看商家或网店的资质证明,不要图方便和便宜购买街头巷尾摊贩来路不明的食品;是要查看食品外包装是否完整、无破损,印刷是否清晰、规范;要注意查看外包装上标明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选购临期商品应留意外包装有无涂改生产日期的情况,并根据自身需求,确保在质保期内食用完毕,避免浪费或食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给身体健康造成损害;选购进口食品要看外包装有无中文标签及相关检验检疫证明;购买食品后,要注意索取和保留好购物收据或发票等购物凭证,以便于发现问题食品时,能更好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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