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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寿南山参业有限公司生产劣药被处罚5万余元 停产整顿2个月

发布时间:2019-11-8 14:14:26    信息来源:海南日报客户端 记者 邱肖帅   

 近日,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4起行政处罚案件,涉及洋浦、澄迈等多地的小作坊、药品生产企业。其中海南寿南山参业有限公司生产销售劣药中药饮片枳实、黄芩,被依法处以罚款54785.9元。

    海南寿南山参业有限公司生产的2批次中药饮片枳实和1批次黄芩,经检验,结果均不符合规定,均按劣药论处。且当事人存在未按照法定标准对购进的枳实、黄芩药材进行全检等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行政处罚裁量》的相关规定,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9年3月29日下发处罚决定书,予以没收召回的劣药和销售劣药的违法所得11361.3元,并处以罚款54785.9元,罚没款合计66147.2元;并责令停产、停业整顿2个月。记者从海南省食品药品处罚案件信息公开网查询发现,该企业曾被处罚16次。

    8月21日,澄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位于澄迈县金江镇向阳路七巷1号瓦房后院内的肉制品加工坊进行检查。经检查发现,该点当事人李日朝无法提供《营业执照》《海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备案证明》,执法人员当场对该肉制品加工坊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并处以900元的罚款。

    9月10日,澄迈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位于金江镇国信路2号的金江阿莹烘焙坊进行检查发现,该店销售橱柜摆放的57个独立包装的“流心奶黄月饼”月饼,但未见标明规格、净含量、成分或者配料表、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该局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没收标签不符合规定的流心奶黄月饼57个;没收违法所得120元;并处以5500元罚款。

    7月30日,洋浦经济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洋浦普瑞综合市场李淑容摊位售卖的猪肉进行抽样检测,经检测该批猪肉不符合《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要求,为不合格食品。经调查,当事人积极配合执法部门调查,履行了食品进货查验义务,提供了进货来源,执法部门依法免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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