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主页>消费警示提示

冬季火锅消费提示:食品安全第一位 用餐需理性

发布时间:2019-12-11 14:04:05    信息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为确保饮食安全,近日,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发布冬季火锅消费提示:食品安全第一位,火锅用餐需理性。

 

选择正规的经营场所。在外就餐时,应选择内部环境整洁,动态等级为优秀,“明厨亮灶”式餐馆就餐。

 

选择卫生的火锅食材。食材要新鲜、卫生;蔬菜、畜禽肉、水产品等应彻底煮熟后食用,切勿贪食未煮熟煮透食物,因其含有致病微生物或寄生虫未经高温充分杀灭,可能导致感染性疾病;每次添加汤之后,待再次煮沸后再继续煮食;不食用来源不明的野蘑菇等食品。

 

选择正确的分餐方式。用餐时坚持生熟分离,避免在桌上摆放过多食物,防止交叉污染,夹取生食品应使用专用工具,不要与食用筷子混用。

 

注意科学合理饮食。切忌暴饮暴食,食物食用时不宜太烫;饱食后不宜食用冰激凌、冰水果、凉茶等,以免引起腹泄;汤底尽量不饮用,以免诱发痛风。

 

消费者用餐后如发现有腹痛、腹泻、呕吐等身体不适症状,应及时就诊。同时注意保留好消费凭证、就诊记录等相关证据,第一时间拨打12315热线与监管部门联系,以便维护合法权益。(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联系我们 | 互动平台 | 关于我们 | 免责声明

投诉、咨询电话:0898-66767702 66508917 邮箱:hn66767702@163.com
版权所有:海南省消费者委员会 琼ICP备13000472号 地址:海口市蓝天路7号省工商大厦4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