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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市场监管局:石泉县蒲公英培训学校夸大宣传 处罚1万元

发布时间:2020-3-29 21:11:03    信息来源:中国网   

中国网财经3月24日 日前,陕西省市场监管局公布一批违法广告典型案例,其中涉及“石泉县蒲公英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广告案”。

公告显示,石泉县蒲公英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利用石泉县城向阳大道及环北路指路牌和果皮箱广告位为媒介,发布“当学霸就选蒲公英、十年口碑保障、近万学生好评、1-18岁青少年学科提分专家”等内容广告。

公告称,涉事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之规定,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罚款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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