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主页>案例焦点

合肥市市场监管局:安徽万森制药使用过期原料被罚18万

发布时间:2020-3-29 21:14:04    信息来源:中国网   

 中国网财经3月23日讯 记者从合肥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安徽万森制药有限公司使用过期原料生产药品被罚18万余元。中国网财经发现,此前该公司也曾因同样原因被监管部门处罚。

  3月23日,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处罚通报显示,安徽万森制药有限公司使用过期原料生产药品,涉嫌制售劣质药品。合肥市市场监管局依据原《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参照《安徽省食品药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一百零一条第五款规定,决定没收该公司违法所得62628元,并处货值金额2倍罚款125256元,罚没款合计187884元。

  中国网财经发现,2016年,万森制药也曾因制售劣质药品被监管部门处罚11万元。

  天眼查显示,万森制药成立于2003年,注册资金为182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中西药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等。

联系我们 | 互动平台 | 关于我们 | 免责声明

投诉、咨询电话:0898-66767702 66508917 邮箱:hn66767702@163.com
版权所有:海南省消费者委员会 琼ICP备13000472号 地址:海口市蓝天路7号省工商大厦4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