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主页>案例焦点

越南游受疫情影响 法院调解旅行社退款

发布时间:2020-4-26 15:06:57    信息来源:新快报   

新快报记者昨日从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法院获悉,增城法院联合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近期成功在诉前调解因疫情引发的系列境外旅游合同纠纷,涉案旅行者达36人。

 

2019年底,某旅行社推出越南自由行旅游活动,萧某等36人分两批报名参加2020年1月29日至2月2日春节期间的行程,并支付相应款项。旅行社很快帮出团人员办理了签证及预定了境外酒店,但因疫情原因导致行程取消,无法出行。

 

萧某等旅游者与旅行社双方协商退款,旅行社提出须扣除已支付的预定房费后再退还余款的解决方案。旅游者均对此表示不理解。

 

增城法院调解员潘秀麟在接到旅游纠纷后进行现场调解。潘秀麟建议旅行社灵活退费,并制定多种变更合同方案供旅游者选择,倡导旅游者本着客观、公正的态度,体谅旅行社的实际困难,尽量降低双方损失。最终旅客和旅行社达成调解协议:每人扣除已经产生的签证费以及定房取消费400余元,旅行社退还余款。

 

增城法院表示,截至4月15日,增城因疫情导致的旅游纠纷均化解在诉前,没有一案进入法院诉讼阶段。(来源:新快报

联系我们 | 互动平台 | 关于我们 | 免责声明

投诉、咨询电话:0898-66767702 66508917 邮箱:hn66767702@163.com
版权所有:海南省消费者委员会 琼ICP备13000472号 地址:海口市蓝天路7号省工商大厦4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