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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了两年的钻戒竟货不对板 商家退货退款赔钱

发布时间:2020-12-30 10:26:13    信息来源:浙江省瑞安市消保委   

12月7日,瑞安市消保委陶山分会接到李女士的投诉,称自己因钻石脱落维修时,竟发现戴了两年的钻戒与证书不对号,怀疑自己被欺骗,要求退货并赔偿。

 

2019年年初,李女士在陶山某珠宝店以18500元购入一枚0.6克拉的钻戒,当时商家说明这款钻石是VG级切工的。近日,李女士前往珠宝店进行维修,发现自己钻石的镭射编码竟与鉴定证书上的不相符,同时发现证书上标明的切工等级是V级,与当初购买时所说的VG级切工也不相符。

 

面对如此 “货不对板”的情况,且仅佩戴两年就发生钻石脱落问题,李女士深感被欺骗,要求商家退款并赔偿,但商家解释这个情况是由于当时售货人员放错了鉴定证书,只能退款处理,李女士无法接受。

 

接到投诉后,陶山分会调解人员第一时间了解情况,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人员指出,经营者销售的钻石鉴定证书信息与销售时开具的发票信息确实不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的规定 “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以及第四十五条规定“消费者因经营者利用虚假广告或者其他虚假宣传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商家行为侵害了李女士权益,应给予赔偿,同时李女士指出自己购买的钻石价值在这两年中有所升值,调解人员协助双方就赔偿金额进行协商,最终商家同意退款,并赔偿3000元,李女士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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