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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罩比较试验结果 10个样品中有2个微生物指标超标

发布时间:2022-5-1 1:52:05    信息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当前正处于疫情防控常态化阶段,口罩作为疫情防控的重要商品,其质量尤为重要。近期,广西梧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开展了口罩产品比较试验,结果显示,在10个样品中,有2个样品微生物检出量限度值超过规定的数值。

 

据介绍,本次比较试验的10个口罩样品由梧州消委会工作人员在梧州市内药店随机购买,共分为“YY0469-2011医用外科口罩”“YY/T 0969-2013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两种类型,基本涵盖消费者日常使用的口罩款式。委托梧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对口罩样品的罩带、细菌过滤效率(BFE)、 微生物指标/无菌、皮肤刺激性、通气阻力等项目进行比较试验。

 

结果显示,标称河南省超亚医药器械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211206152A超亚®无菌平面挂耳式 大号(175mm×95mm),标称爱德时代(河南)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20201008驶名红药耳挂式 17.5cm×9.5cm (允差±5%)口罩样品,微生物指标不符合相关标准要求,梧州消委会对此不予评星推荐。

 

另外8款口罩卫生方面情况较好,未发现质量问题,获得五星好评。

 

据介绍,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和医用外科口罩均有微生物指标的要求。非灭菌型口罩应符合微生物控制标准,即允许有一定量细菌,但必须在可控范围内,灭菌型口罩则不允许有细菌存在。

 

根据比较试验结果,梧州市消委会提醒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医用外科口罩时,要到正规的医院、药店购买,同时注意产品的外包装要有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使用期限。生产许可证、产品注册号等信息,以及详细的产品使用说明。同时要选择适合自己的型号,比如儿童要使用针对不同年龄段及脸部大小相匹配的儿童型口罩才好。

 

另外,在使用前请检查包装是否完好,对外包装标志、生产日期、有效期进行确认,并在灭菌有效期内使用。在佩戴时,应确保口罩展开后覆盖着鼻梁至下颌处,已获得预期的防护效果。

 

梧州市消委会同时提醒消费者,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禁止重复使用,医用外科口罩使用前若发现包装破损,也要禁止使用,对非织造布过敏者要谨慎使用。在使用前应先洗手,再佩戴口罩。佩戴口罩之后,尽量不要触摸口罩。如果必须触摸,则在触摸前和触摸后都要洗手。摘口罩时不要触摸口罩的外侧,摘下口罩后立即洗手。一次性口罩一般4小时更换一个,不可以重复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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