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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迈金江精诚眼镜店行政处罚案件信息

发布时间:2022-12-18 20:07:59    信息来源: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案件信息
企业(商户)名称: 澄迈金江精诚眼镜店 注册地址: 澄迈县金江镇文化北路221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 身份证号:
负责人姓名: 许祥弟 身份证号: 4600271989****4717
直接责任人: 许祥弟
社会信用代码: 92460000MA5T9JCXXW 案件分类: 医疗器械类
案件名称: 澄迈金江精诚眼镜店未建立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案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澄综执 罚字〔2022〕SJ141号
文书扫描件:
主要违法事实: 2022年9月29日,澄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你单位进行检查,该眼镜店正在营业,现场检查该店隐形眼镜医疗器械专区发现艾爵彩睛灵?软性亲水接触(Chocolate Princess?巧克力公主180,型号:CSL-1,注册证编号:国械注准20173220049,注册人/生产企业:北京维视达康科技有限公司,经销商:温州蓝精灵隐形眼镜有限公司,建议更换周期:1年之内,后顶焦度:-3.25D。规格:单色棕,生产批号:20201123,生产日期:20201123,失效日期:20251123)1瓶。你单位未能提供本单位进货查验制度及销售记录制度,未使用计算机系统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和销售记录,现场提供了手写进货登记本,该进货登记记录本记录事项不齐全,未登记项目:医疗器械产品名称,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和受托生产企业的名称,供货者或者购货者的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
处罚依据和内容: 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九条第(三)项,作出如下行政处罚:警告。
处罚机关: 澄迈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处罚时间: 2022.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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