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儋州那大永城副食经销部行政处罚案件信息

发布时间:2023-1-28 11:21:12    信息来源: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案件信息
企业(商户)名称: 儋州那大永城副食经销部 注册地址: 儋州市那大红旗街22号(2)
法定代表人姓名: 身份证号:
负责人姓名: 朱有芳 身份证号: 4600031971****0622
直接责任人: 朱有芳
社会信用代码: 92469003MA5RKAFU8N 案件分类: 食品类
案件名称: 儋州那大永城副食经销部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案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儋市监处罚〔2022〕653号
文书扫描件:
主要违法事实: 儋州那大永城副食经销部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海南粉干米粉),涉案货值金额4560元,违法所得1064元。
处罚依据和内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处以:1.没收违法经营的“雄姿?海南粉”23袋;2.没收违法所得1064元;3.罚款5000元。
处罚机关: 儋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时间: 2022.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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