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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公布10批次不合格食品名单

发布时间:2024-8-24 21:50:36    信息来源:南海网 记者蒙健   

 8月20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了10批次不合格食品情况的通告(2024-003期)。记者了解到,此次公布的10批次不合格食品不合格原因涉及农残超标、食品添加剂超范围使用的问题。

  据介绍,近期,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市县食用农产品专项监督抽检306批次,检出10批次样品不合格。不合格产品包括:

  一、农药残留超标问题

  海口秀英李剑蔬菜批发摊位销售的圆椒,检验项目倍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根据规定,椒中倍硫磷标准最大允许限0.05。

  海口秀英区陈乐诗蔬菜批发摊销售的辣椒,海口秀英池宋蔬菜摊销售的生姜,海口龙华苏小玉蔬菜摊销售的芹菜,海口龙华王千进蔬菜摊销售的香芹,检验项目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根据规定,芹菜中噻虫胺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4mg/kg。噻虫胺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的产品中残留量超标。

  海口秀英区陈乐诗蔬菜批发摊销售的芹菜,海口龙华陈秋香蔬菜摊位销售的香芹,检验项目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根据规定,芹菜中毒死蜱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5mg/kg。

  海口龙华王千进蔬菜摊销售的辣椒,检验项目啶虫脒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根据规定,啶虫脒在茄果类蔬菜(番茄、茄子、甜椒、黄秋葵除外)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2mg/kg。辣椒中啶虫脒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的产品中残留量超标。

  海口秀英符传书水果档口销售的橙子,检验项目联苯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根据规定,柑橘中联苯菊酯残留限量为不得超过0.05mg/kg。联苯菊酯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而违规使用。

  二、食品添加剂超范围使用问题

  海口龙华区邓桂芳水果摊销售的杨梅,检验项目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作为防腐剂被广泛用于食品生产领域。《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规定,新鲜水果中不得使用脱氢乙酸及其钠盐。杨梅中脱氢乙酸及其钠盐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种植或经营主体为延长食品保质期,超范围使用相关食品添加剂。长期食用脱氢乙酸及其钠盐超标的食品,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一定影响。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针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各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经采取措施依法予以查处,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欢迎公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如果在市场上发现有害食品,可拨打12315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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