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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纠正某商贸有限公司销售包装空隙率超标月饼的行为

发布时间:2024-9-13 14:57:27    信息来源:国际旅游岛商报   

2024年8月26日,琼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某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事人)未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强制性标准的行为依法责令改正。2024年8月29日,经复查,当事人已整改。


2024年8月26日,琼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进行执法检查,发现其经营的月饼展台上陈列有一款盒装月饼(金九月饼),净含量:900克,外包装为长方体(长36.3cm、宽36.3cm、高7cm),经手动法测算,上述月饼的包装空隙率为31.7%,不符合GB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中有关“单件净含量>50,空隙率≤30%”的规定要求。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生产经营者未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强制性标准的行为,琼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五条之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下架相关产品停止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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