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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海口22批次复用餐饮具抽检不合格

发布时间:2024-11-30 0:44:13    信息来源:海拔新闻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徐明锋)11月27日,记者获悉,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检发现22批次复用餐饮具不合格,大肠菌群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超标。

据悉,近期,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市级复用餐饮具专项监督抽检220批次,检出22批次样品不合格,涉及微生物污染以及其他指标问题。22批次不合格复用餐饮具具体情况为:

一、海口美兰龙桥金富羊肉店(地址:海口市美兰区白沙街道文明东路181号)使用的碗(复用餐具)(消毒日期:2024-07-19),检验项目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海口龙华文华六禾熏酱小酒馆(地址:海口市龙华区文华路13号兴力国际大厦底楼商铺)使用的杯子(复用餐具)(消毒日期:2024-07-11),检验项目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海口龙华戴记蒋家肠旺面馆(地址:海口市龙华区文华路小吃街第28号商铺)使用的筷子(复用餐具)(消毒日期:2024-07-11),检验项目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海口龙华区周真真餐饮店(个体工商户)(地址:海口市龙华区金贸街道文华市场南面临街商铺第二十一间)使用的碗(复用餐具)(消毒日期:2024-07-12),检验项目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海口龙华宏苹果饮食店(地址:海口市龙华区金贸文华市场对面第一间铺面)使用的杯子(复用餐具)(消毒日期:2024-07-15),检验项目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海口龙华宏苹果饮食店(地址:海口市龙华区金贸文华市场对面第一间铺面)使用的碗(复用餐具)(消毒日期:2024-07-15),检验项目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海口龙华周飞港味烧腊快餐店(地址:海口市龙华区文华菜市场对面的2号店铺)使用的碗(复用餐具)(消毒日期:2024-07-15),检验项目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八、海口龙华艳丽之鑫餐饮店(个体工商户)(地址:海口市龙华区金贸街道文华路11号文华菜市场小吃街第6D临街铺面)使用的碗(复用餐具)(消毒日期:2024-07-16),检验项目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九、海口美兰闵记烧腊饭店(地址:海口市美兰区白龙街道下贤一村480-1号)使用的碟子(复用餐具)(消毒日期:2024-07-16),检验项目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海口拾味馆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万达分店(地址:海口市秀英区海榆中线29号万达广场室内步行街3层3018-3019号商铺)使用的餐盘(复用餐具)(消毒日期:2024-07-16),检验项目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一、海口美兰区红惠盈美食店(地址:海口市美兰区白沙街道文明东路华山大厦B栋右侧第二间铺面)使用的杯子(复用餐具)(消毒日期:2024-07-19),检验项目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二、海口琼山谢家福简餐店(地址:海口市琼山区新兴路16号)使用的碗(复用餐具)(消毒日期:2024-07-24),检验项目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三、海口琼山区符国裕餐饮店(地址:海口市琼山区大园路137号一楼铺面)使用的碗(复用餐具)(消毒日期:2024-07-24),检验项目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四、海口琼山鹏客早餐店(地址:海口市琼山区红旗镇新建路88号)使用的碗(复用餐具)(消毒日期:2024-07-25),检验项目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五、海口琼山满园香餐饮店(地址:海口市琼山区龙塘镇机关大道29号)使用的碗(复用餐具)(消毒日期:2024-07-24),检验项目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六、海口美兰百味来盐焗鸡店(地址:海口市美兰区人民路街道人民西里146-1号)使用的碗(复用餐具)(消毒日期:2024-08-01),检验项目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七、海口美兰阿芬抱罗粉店(地址:海口市美兰区大致坡镇园林东街54号)使用的碗(复用餐具)(消毒日期:2024-08-05),检验项目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八、海口龙华义门白家酸辣粉店(地址:海口市龙华区金龙路11号上邦百汇城商铺-2号楼P2-2-06)使用的碗(复用餐具)(消毒日期:2024-08-05),检验项目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九、海口美兰锦隆餐饮服务店(地址:海口市美兰区灵山镇芙蓉路63号)使用的碗(消毒日期:2024-08-06),检验项目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十、海口美兰洪伦川菜馆(地址:海口市美兰区人民路街道海甸五西路海韵书香10号铺面)使用的碗(复用餐具)(消毒日期:2024-08-06),检验项目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十一、海口秀英区草木苍翠餐饮店(地址:海口市秀英区海秀街道办美林路5号王府井恩祥生活广场2F-012)使用的筷子(复用餐具)(消毒日期:2024-07-09),检验项目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十二、海口美兰海创客餐饮吧(地址: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街道万华路大天花园3号商铺)使用的碗(复用餐具)(消毒日期:2024-07-10),检验项目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针对不合格项目大肠菌群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介绍,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GB 14934-2016)规定消毒餐(饮)具的大肠菌群限值为不得检出。大肠菌群是食品安全标准规定的指示性微生物指标,指示产品的一般性卫生状况,用于判断食品受到粪便污染的可能性。食品大肠菌群超标,则可以推测该食品中存在着肠道致病菌污染的可能性,潜伏着食物中毒和流行病的威胁,对人体健康具有潜在的危险性。餐具中检出大肠杆菌群的主要原因是产品清洗、灭菌不彻底,或存放过程中污染等原因导致。

此外,阴离子合成洗涤剂是日常生活中经常用到的洗衣粉、洗洁精、洗衣液、肥皂等洗涤剂的主要成分,其主要成分是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这是一种低毒的化学物质,它具有使用方便、易溶解、稳定性好、成本低等优点,在日常生活中广泛使用。但是,如果餐具清洗不干净,就会造成洗涤剂在餐具上的残留,对人体的健康产生不良影响。

复用消毒餐具中阴离子合成洗涤剂的含量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的规定,标准中规定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的限量:要求为“不得检出”,也就是说复用餐具在清洗消毒过程中使用的洗消剂应彻底清洗干净,消毒待使用的餐具中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不能有残留。

餐具中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有:清洗餐具所用洗涤剂、消毒剂不合格;洗涤剂或消毒剂未彻底冲洗干净,可能使用过量的洗涤剂、消毒剂或水冲洗不充分、不彻底,造成餐具上残留洗涤剂、消毒剂;餐具数量过多,洗涤剂、消毒剂浸泡餐具重复使用,造成交叉污染,使得阴离子洗涤剂残留在餐具中。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该局行政执法支队已采取措施依法予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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