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德祥堂药品经营连锁超市有限公司行政处罚案件信息
发布时间:2024-12-7 1:08:54 信息来源: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案件信息 | |||
企业(商户)名称: | 海南德祥堂药品经营连锁超市有限公司 | 注册地址: | 三亚市荔枝沟抱坡路津海建材市场陶瓷区展厅1-4号第二层(东侧)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钟小梅 | 身份证号: | 4600041987******** |
负责人姓名: | / | 身份证号: | / |
直接责任人: | / | ||
社会信用代码: | 91460200056355951Y | 案件分类: | 药品类 |
案件名称: | 销售劣药乳酸菌素片案 |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 琼药监罚〔2024〕17号 |
文书扫描件: | |||
主要违法事实: | 当事人购进并销售的乳酸菌素片(标示生产企业:黑龙江百泰药业有限公司,规格:按乳酸菌素计0.2克,批号:230615),经省检验检测研究院儋州分所检验,[检查]项下重量差异不符合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九十八条第三款第七项认定涉案药品乳酸菌素片为劣药。 | ||
处罚依据和内容: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对当事人销售劣药乳酸菌素片(标示生产企业:黑龙江百泰药业有限公司,规格:按乳酸菌素计0.2克,批号:230615)的行为处以下行政处罚: 没收销售劣药的违法所得35.20元。 | ||
处罚机关: | 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处罚时间: | 2024.10.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