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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金声玉振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拟被警告、罚款10.5万元

发布时间:2025-2-14 22:18:41    信息来源:海拔新闻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徐明锋)2月11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发布的行政处罚告知书显示,因恶意申请商标注册和提供虚假材料进行经营主体登记,近日,海南金声玉振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拟被警告、罚款10.5万元。

据介绍,由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立案调查的海南金声玉振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涉嫌恶意申请商标注册和提供虚假材料进行经营主体登记一案,已调查终结。

调查结果指出,海南金声玉振文化传媒有限公司2018年6月1日冒用地址并虚构编号自主申报“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龙昆上村295号701房”为住所和经营场所,取得经营主体登记。通过虚假注册取得经营主体登记后,海南金声玉振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委托第三方代理机构洛阳全威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申请商标注册,商标名称为QUEENWEN,申请日期为2024年8月5日,海南金声玉振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在第5、10、11、14、20、21、22、23、24、26、27、31、33、39、43、44共计16个商品类别上,申请注册“QUEENWEN”的商标,均被国家知识产权局驳回,原因是该标志用作商标易产生不良影响,不得作为商标使用。郑钦文成为中国首位奥运网球单打冠军,国内外媒体对此进行了广泛报道,郑钦文作为奥运会网球冠军为公众所熟知。同时,“QUEENWEN”中文翻译为“文女王”,是网友对奥运冠军郑钦文的昵称。假如在未经郑钦文本人许可同意的情况下,其他人将“QUEENWEN”注册成为注册商标,将会产生“使公众误认为‘QUEENWEN’注册商标是奥运冠军郑钦文所代理的品牌商品或服务”的不良影响,进而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海南金声玉振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已构成恶意申请商标注册的违法行为。

据悉,针对海南金声玉振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恶意申请商标注册和提供虚假材料进行经营主体登记的违法行为,2月10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拟责令海南金声玉振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改正违法行为,并拟对海南金声玉振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作出警告、罚款10.5万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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