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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推动康养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印发

发布时间:2025-3-7 18:32:05    信息来源:海拔新闻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史若木)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海南省推动康养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以下简称《方案》),提出在充分利用自然条件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服务标准,完善服务功能,创新产业政策,培育一批康养示范项目,打响海南“健康岛”品牌,引领康养产业高质量发展。

《方案》提出,突出“健康”元素,打造“到海南畅呼吸”“到海南睡好觉”“森养海南”等系列特色康养品牌。分别培育10个以上医疗康养品牌项目、旅居养老品牌项目、品牌化康养服务包和特色康养旅游线路。

《方案》提出三大发展目标。一是康养服务供给和产业布局更加优化。多业态融合发展的模式更加成熟,结合区域特色,引导形成东部医疗康养、南部中医药康养、中部气候和森林康养、北部社区康养、西部生态康养的格局。

二是康养服务质量和产业品牌更有影响。全面健全康养产业标准体系,分别培育开发10个以上医疗康养品牌项目、旅居养老品牌项目、康养旅游线路、“专病专康”服务包。

三是康养产业政策和产业体系更加健全。建立健全康养产业目录和产业项目分类,促进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不断完善。康养产业对消费的吸引力进一步增强,康养服务人次和产业增加值逐年快速增长。

《方案》提出四大融合丰富康养服务供给。一是与“医”融合丰富专病专康服务。针对呼吸系统亚健康人群,充实医疗类干预措施,发展“气候疗法”。针对睡眠障碍及精神心理亚健康人群,开发黎苗医药、中医药和心理干预服务。针对内分泌、心脑血管等慢病高危人群,开发膳食营养、运动、医疗等干预措施,丰富康复护理服务。针对生育养育特需人群,发展孕、保、育、康以及婴幼儿照护服务。二是与“旅”融合丰富旅游康养服务。依托博鳌乐城先行区和各地健康产业园区,打造独具特色的医疗康养旅游产品。依托三亚国际中医疗养院和中医药健康旅游基地,开发中医药康养旅游路线。依托共享农庄、气候、森林等优势资源,丰富康养产品和服务。三是与“居”融合丰富健康管理服务。推动医疗卫生机构与康养机构合作,开展差异化、市场化签约服务,发展社区医疗、居家护理、临时陪护以及养生健身等服务项目。充分利用现有健康管理与慢病管理平台和技术,开展健康检测、健康评估、健康干预,提供多样化康养产品和服务。四是与“林”融合打造特色森林康养服务。以中部森林康养产业集群为核心,打造森林浴、五感疗法、森林运动疗法、芳香疗法等自然疗法项目。建设森林康养步道、森林风景道体系。围绕热带雨林国家公园,丰富森林康养产品和服务,推出一批高水准的森林康养基地。

为支持康养产业发展,《方案》提出以下措施:一是支持市县结合实际将康养产业纳入地方相关规划或编制康养产业专项规划,根据规划确定的康养用地布局和用地用林需求,统筹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中予以保障。支持市县在开展局部优化城镇开发边界时,将符合政策的康养项目纳入城镇开发边界。在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等国土空间规划管控底线的前提下,允许用地规模较小、有特定选址要求的康养产业在城镇开发边界外布局。积极保障康养示范项目的新增建设用地用林指标。

二是灵活供应方式和盘活存量资产。鼓励存量房屋建筑用于康养产业。允许盘活利用现有空闲商业用房、厂房、校舍、办公用房、培训设施及其他设施提供康养服务,并适用过渡期政策,5年内继续按原用途和权利类型使用土地,5年期满及涉及转让需办理相关用地手续的,可采取协议方式供应。鼓励有意向的企业将存量商品住宅做功能性改造,满足消防安全、运营等条件后,提供康养服务。允许利用存量旅馆、酒店项目开展康养服务,在符合规范标准等相关要求的前提下,经市县政府批准,可根据企业申请改变适当比例土地用途为除商品住宅用地以外的其他用途,签订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重新签订出让合同,相应调整土地出让价款。在科学论证可行的前提下,鼓励利用存量商业用地、居住用地建设康养项目。允许具备条件的医疗卫生用地、社会福利用地适当安排医疗康养功能。鼓励符合条件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用于康养项目建设。

三是统筹用好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财政措施,支持康养产业发展。通过新设或利用自贸港基金存量子基金,对符合康养产业发展方向的项目进行重点投资。鼓励市县在投资审批和资金安排方面支持符合条件的康养项目及其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用好用足普惠养老专项再贷款等货币政策工具,支持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康养企业投放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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