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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使用“龙口粉丝”地理标志名称 某公司被处罚

发布时间:2025-4-22 14:24:44    信息来源:南海网   

2024年2月5日,某公司从海口市采购了5袋大包装粉丝(品名:冠珠粉丝,制造商:烟台三嘉粉丝有限公司,净含量:7千克)。某公司将上述粉丝进行拆包,分装成小袋散装称重,并擅自打印标签“龙口粉丝”,粘贴在粉丝上进行销售。经查明,某公司不是龙口粉丝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合法使用人,其在散装粉丝标签上使用“龙口粉丝”的行为属于擅自使用地理标志专用名称。


某公司擅自标注“龙口粉丝”名称来销售散装粉丝的行为,构成擅自使用“龙口粉丝”地理标志名称的违法行为。陵水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该公司罚款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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