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销售不合格海顺陈醋!海南万宁瑞鑫食品有限公司被责令停产停业1个月
发布时间:2025-5-5 13:20:26 信息来源:海拔新闻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徐明锋)5月2日,记者获悉,因生产销售不合格海顺陈醋,近期,海南万宁瑞鑫食品有限公司被罚没款87339.2元、责令停产停业1个月。
万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调查结果指出,经检验机构检验,海南万宁瑞鑫食品有限公司(地址:万宁市礼纪镇三星村委会)生产的海顺陈醋(规格:420ml/瓶;生产日期:2024年8月6日),其中不挥发酸(以乳酸计)含量不符合相关产品执行标准要求。海南万宁瑞鑫食品有限公司共生产不合格海顺陈醋140瓶,现已召回12瓶,其余已被销售食用。海南万宁瑞鑫食品有限公司存在生产销售不合格海顺陈醋的违法行为。
据悉,针对海南万宁瑞鑫食品有限公司存在上述违法行为,4月25日,万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海南万宁瑞鑫食品有限公司作出没收不符合规定的海顺陈醋12瓶、没收违法所得839.2元、罚款86500元、责令停产停业1个月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