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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海口两店和一人被罚款合计12.4万元

发布时间:2025-7-4 1:04:23    信息来源:海拔新闻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徐明锋)7月3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一批行政处罚案件,其中,储存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海口琼山乐和业日用品店、海口琼山合意商诚副食店以及钟某波被罚款合计12.4万元。

据悉,海口琼山乐和业日用品店位于海口市琼山区府城镇街道办事处云露社区马鞍街52号,在明知海南省实施禁塑规定的情况下,购进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餐具(盒、碗、盖、杯、吸管等)等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储存在店内。此外,海口琼山乐和业日用品店于2022年9月23日因销售禁止名录内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受到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行政处罚。受到处罚后海口琼山乐和业日用品店仍存在储存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的行为,违法行为持续时间较长。针对海口琼山乐和业日用品店存在储存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的违法行为,6月30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海口琼山乐和业日用品店改正违法行为,并对海口琼山乐和业日用品店作出没收涉案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海口琼山合意商诚副食店在明知海南省实施禁塑规定的情况下,通过供货商李某、运货负责人黄某建等人,购进一次性塑料杯子、吸管和碗等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储存在海口市龙华区龙桥镇龙桥村委会美朗村214号民房里面和海口市琼山区马鞍街58号的海口琼山合意商诚副食店内。针对海口琼山合意商诚副食店存在储存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的违法行为,6月30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海口琼山合意商诚副食店改正违法行为,并对海口琼山合意商诚副食店作出没收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35种958箱、罚款3.7万元的行政处罚。

此外,钟某波在明知海南省实施禁塑规定的情况下,购进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等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存放在海口市琼山区凤翔东路94号一楼左侧民房。针对钟某波存在储存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的违法行为,6月30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钟某波改正违法行为,并对钟某波作出没收涉案的4种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罚款3.7万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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