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不合格焦香蜜汁肠(熏煮香肠) 海南莱茵斯食品有限公司被处罚
发布时间:2025-7-14 14:13:52 信息来源:海拔新闻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徐明锋)7月14日,记者获悉,因生产不合格焦香蜜汁肠(熏煮香肠),近期,海南莱茵斯食品有限公司被罚没款7207.2元。
据介绍,海南莱茵斯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焦香蜜汁肠(熏煮香肠)(生产日期2025年3月10日,规格220克/盒)产品,检验项目菌落总数含量,不符合GB2726-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熟肉制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海南莱茵斯食品有限公司于2025年3月10日生产的焦香蜜汁肠(熏煮香肠,规格220克/盒)一共生产22盒,销售单价为25.9元/盒,货值共计569.8元。不合格焦香蜜汁肠(熏煮香肠)抽检销售8盒,收入207.2元,违法所得共计207.2元。
据悉,海南莱茵斯食品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是定安县定城镇环城南二环路北侧。针对海南莱茵斯食品有限公司存在生产不合格焦香蜜汁肠(熏煮香肠)的违法行为,7月4日,定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海南莱茵斯食品有限公司作出没收不合格食品焦香蜜汁肠(熏煮香肠)14盒、没收违法所得207.2元、罚款70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