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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补贴15500元!海口龙华区“第三批汽车消费”补贴活动细则来了

发布时间:2025-8-13 14:24:05    信息来源:海拔新闻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王辉)为进一步提振消费信心,促进海口市龙华区汽车行业消费增长,海口市龙华区商务局联合云闪付APP平台,共同开展“龙华区第三批汽车消费补贴”活动,此方案为活动具体实施细则。

对活动期间在海口市龙华区注册登记的汽车零售企业购置小型汽车(不含专项作业车)新车,并在全国范围内上牌的个人消费者给予购车补贴。其中,优惠购车活动时间:7月1日至9月30日。补贴申请受理时间:10月13日至10月31日(含当天,逾期不予办理)在云闪付App平台按要求自行申报。

补贴额度:购车直补745辆,补贴金额合计442.75万元,本次补贴分为五档。

第一档

购车发票(含税,下同)金额为10万元(含)以上—20万元(含)以内,补贴300辆,补贴标准为燃油乘用车新车补贴3500元/辆,新能源乘用车新车补贴4500元/辆;补贴申请开始受理时间:10月13日10:00。

第二档

购车发票金额为20万元(不含)以上—30万元(含)以内的,补贴400辆,补贴标准为燃油乘用车新车补贴5500元/辆,新能源乘用车新车补贴6500元/辆;补贴申请开始受理时间:10月13日10:30。

第三档

购车发票金额为30万元(不含)以上—50万元(含)以内的,补贴30辆,补贴标准为燃油乘用车新车补贴8500元/辆,新能源乘用车新车补贴9500元/辆;补贴申请开始受理时间:10月13日11:00。

第四档

购车发票金额为50万元(不含)以上—60万元(含)以内的,补贴10辆,补贴标准为燃油乘用车新车补贴10500元/辆,新能源乘用车新车补贴11500元/辆;补贴申请开始受理时间:10月13日11:30。

第五档

购车发票金额为60万元(不含)以上,补贴5辆,补贴标准为燃油乘用车新车补贴14500元/辆,新能源乘用车新车补贴15500元/辆;补贴申请开始受理时间:10月13日11:30。

购车人通过云闪付App—政府消费券—海口市—“龙华区购车补贴”,进入“龙华区第三批汽车购车直补”专区,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申请补贴,经审核通过并公示无异议后,根据审核结果将补贴资金发放至消费者同名的银行借记卡账户中(云闪付App中绑定的一类借记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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