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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恒海聚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使用超期未检电梯

发布时间:2025-9-20 0:28:17    信息来源:海拔新闻   

2月25日,陵水黎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位于陵水黎族自治县新村镇新民大道的上合府小区进行电梯安全检查,发现该小区内正在使用的10部电梯下次检验日期为2024年12月,但电梯使用单位海南恒海聚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无法提供上述电梯有效期内的定期检验合格报告。海南恒海聚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存在使用未经定期检验电梯的违法行为。6月20日,陵水黎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责令海南恒海聚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停止使用有关特种设备,并对海南恒海聚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作出罚款30000元的行政处罚。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电梯作为住宅小区常用的特种设备之一,是重要的出行工具,关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需要注意的是,电梯超期未检主要原因还是管理不当,海南恒海聚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履行好企业主体责任,未按照法律规定对电梯进行定期检验,致使电梯超期未检验仍继续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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