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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25日,三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三亚天涯区顺发电动车行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店销售的8台电动自行车的实际外观两厢体、脚踏板与附随的电动自行车产品合格证上的图片不一致,存在加装情况,违反《海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十四条之规定,构成销售加装改变外形结构影响驾驶安全装置的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2025年2月8日,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80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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