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布制售假劣肉制品与农村假劣食品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5-10-26 22:55:48 信息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中国消费者报北京讯(记者万晓东)今年以来,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制售假劣肉制品和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并于近日公布一批制售假劣肉制品和农村假冒伪劣食品典型案例。
延庆区市场监管局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对辖区居民楼内擅自从事熟食加工并对外出售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经核实,当事人刘某在未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或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于其所居住的居民区内擅自从事熟食加工活动并进行销售。其加工场所设施简陋、卫生条件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的操作环境要求,存在明显食品安全隐患。延庆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刘某作出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的行政处罚。
平谷区市场监管局接群众举报,对平谷区太平街村成人用品店、艺平源理发店涉嫌销售来源不明且含有西地那非的性保健品情况进行调查。执法人员在太平街村成人用品店查获黄金伟哥7盒、红钻伟哥6盒、金枪不倒8盒;在艺平源理发店查获金伟哥2罐、植物伟哥1盒。上述产品均为食品,并宣称具有提升男性性功能功效。经检测,均检出西地那非成分。当事人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的行为,涉嫌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平谷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将上述两起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经平谷区人民法院判决,两名涉案人员因犯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顺义区市场监管局根据案件线索,追溯查办上游供货商北京津远鑫和水产品有限公司经营标注废止“QS”标志的预包装食品行为。经查,当事人共购进外包装标注“QS生产许可”字样和“生产许可:QS3701-1101-1394”字样的鱿鱼串一箱(10包/箱),货值金额300元。当事人采购于一名上门推销游商,购货时未查验供货方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及食品合格证明文件。顺义区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召回涉案食品,并给予当事人警告、罚款的行政处罚。
石景山区市场监管局根据食品安全抽检监测线索,对北京鑫阁玮顺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发现该公司采购“洋肉小串”和“汼肉小串”分别制作成手把羊肉小串和手把牛肉小串进行销售,其使用的“洋肉小串”和“汼肉小串”的主要原料均为鸭肉。经查,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构成经营掺假掺杂食品的违法行为。石景山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食品原料、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的行政处罚。
怀柔区市场监管局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对北京李建娥商贸中心销售假冒知名品牌白酒的情况进行调查。经查,当事人从上门推销人员手中购进某知名品牌白酒3箱18瓶,未索取留存供货者经营资质和进货票据。经商标权利人鉴定,上述白酒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怀柔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没收侵权商品、罚款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