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2025年5月22日,万宁市市场监管局、综合执法局、市公安局等部门联合开展制售假劣肉制品及打击农村销售劣质食品专项检查,发现摊贩林某波销售不符合规定的猪肉。经查,林某波从万宁市礼纪镇农贸市场购进猪肉53斤,货值金额477元,以流动摊贩的形式从事经营活动,猪肉尚未销售,无违法所得。林某波现场无法提供猪肉检验合格证和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等材料。
林某波的行为构成了经营未经检验检疫的肉类制品的违法行为。万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林某波作出警告、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上一篇: 澄迈金江双辉食品厂生产经营掺假掺杂的牛肉
下一篇: “希智”“牧青春”“乐校生”“阿拓比校服”等41批次校服不合格
倒计时30天!头部品牌集聚度超
琼海首家岛内居民日用消费品免税
白沙构建“6大主链+11条子产
海南航空2026年暑运圆满收官
“广东万人游海南”活动正式启幕
海南核查外卖店铺食品安全违法线
10名儋州旅游推荐官持证上岗
临高县第四届开渔季开幕仪式将于
琼海文体中心进入“省运时间”,
亮相全国顶级展会!澄迈这家企业
精准消费补贴、康养旅游……海南
2026年欢乐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