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宁、陵水发布商品过度包装案例,涉及月饼、茶叶
发布时间:2025-12-8 18:06:07 信息来源:海拔新闻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徐明锋)11月25日,万宁、陵水两市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商品(月饼、茶叶)过度包装案例,共计4起,涉及万宁楚彬食品厂、万宁兴隆美歆第一时间蛋糕店、万宁兴隆麦香西饼店、海南陵水礼优优贸易有限公司4家经营主体。
据介绍,9月24日,万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结合日常巡查开展中秋节月饼过度包装执法检查,发现万宁楚彬食品厂生产的一款品名为“七星伴月盒装(月饼)”月饼,净含量825克(规格:125克×1个,100克×7个),其包装内置放刀叉,属于月饼与其他产品混装,不符合GB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及第1号修改单的规定要求。万宁楚彬食品厂的行为构成生产经营者未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强制性标准的行为,万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万宁楚彬食品厂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下架相关产品停止销售。9月26日,经复查,万宁楚彬食品厂已整改。
9月26日,万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结合日常巡查开展中秋节月饼过度包装执法检查,发现万宁兴隆美歆第一时间蛋糕店生产的月饼,净含量500克(规格:125克×4个),其包装内置放刀叉,属于月饼与其他产品混装,不符合GB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及第1号修改单的规定要求。万宁兴隆美歆第一时间蛋糕店的行为构成生产经营者未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强制性标准的行为,万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万宁兴隆美歆第一时间蛋糕店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下架相关产品停止销售。9月29日,经复查,万宁兴隆美歆第一时间蛋糕店已整改。
9月26日,万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结合日常巡查开展中秋节月饼过度包装执法检查,发现万宁兴隆麦香西饼店生产的月饼,净含量800克(规格:100克×8个),其包装内置放刀叉,属于月饼与其他产品混装,不符合GB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及第1号修改单的规定要求。万宁兴隆麦香西饼店的行为构成生产经营者未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强制性标准的行为,万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万宁兴隆麦香西饼店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下架相关产品停止销售。9月29日,经复查,万宁兴隆麦香西饼店已整改。
此外,11月20日,陵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茶叶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中,发现海南陵水礼优优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好韵常在荒野红茶礼盒”品名:红茶,净含量:260g(规格:5g×52泡),茶叶礼盒外包装为长方形,长、宽、高为34.0cm×28.0cm×13.0cm,经手动法现场测算,该款茶叶礼盒的包装空隙率为72.68%,不符合GB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中有关“单件净含量1<q≤5,空隙率≤70%”的规定要求。海南陵水礼优优贸易有限公司的行为构成生产经营者未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强制性标准的行为,陵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海南陵水礼优优贸易有限公司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下架相关产品停止销售。11月25日,经复查,海南陵水礼优优贸易有限公司已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