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防“一套见效”陷阱 网购育发产品须理性
发布时间:2025-12-30 19:22:12 信息来源:增城区消委会
【案情简介】
2025年6月,消费者蔡小姐通过某直播间了解到,其销售的一款产品有缓解掉发和生育新发的功效。该直播间声称很多消费者在使用完一套产品后,脱发问题就得到了明显改善。随后,蔡小姐拍下了一套价值1200元的产品,但在使用一个星期后,她的掉发情况越来越严重,于是联系直播间的客服。客服表示该情况还需要再花3千多买补充营养的产品才能育发。蔡小姐顿时感觉被套路,于是进行投诉。
【合规提醒】
直播电商经营者应当真实全面提供商品和服务的信息,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在销售时,主播应当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对商品和服务作真实、全面的介绍。本案中,主播未对育发产品的使用搭配、使用时间或次数,以及可能产生的效果等关键信息进行介绍,仅笼统地以“一套见效”“明显改善”等话述煽动消费者购买,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消费提示】
1. 核实产品批准文号。在我国,宣称具有“防脱”“育发”功效的产品属于特殊用途化妆品,必须取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国妆特字”批准文号方可生产销售。购买前,请务必检查产品包装上是否清晰标注了此批准文号。
2.详细了解产品成分。购买前,应当仔细查看产品的成分表。使用前,建议先在耳后或手臂内侧进行皮肤过敏测试,确认无不适反应后再用于头皮。
3.理性看待宣传功效。由于头发生长有其自然周期,大多数育发产品难以在短期内达到消费者的预期效果。因此,对“用一套就见效”“百分百有效”等广告语的诱惑要保持理性,避免冲动消费。
4.选择正规购买渠道。通过正规的商场、超市、药店或品牌官方授权的电商平台旗舰店购买育发产品,避免在无法验证资质的非正规网站或个人处购买,拒绝脱离正规电子商务平台交易。
参考法条: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八条第一款 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第二十条第一款 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 化妆品广告的内容应当真实、合法。化妆品广告不得明示或者暗示产品具有医疗作用,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
《电子商务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平台内经营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或者有其他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平台内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