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沙黎族自治县牙叉镇新鸿顺摩托车行销售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案
发布时间:2026-1-4 9:27:12 信息来源:海南省市场监管局
2025年6月24日,白沙黎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白沙牙叉新鸿顺摩托车行进行检查,发现该车行待售电动自行车涉嫌加装加长鞍座,现场采用卷尺测量鞍座长度,长度为540mm,不符合GB 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第6.1.5条“电动自行车的尺寸限值应当符合下列要求:b)鞍座长度小于或等于350mm”的规定。经查涉案电动车共26辆,当事人于2025年6月20日购进,尚未售出即被执法人员查获。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海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和第二款的规定,2025年8月5日,白沙黎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海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作出罚款8000元的行政处罚。
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强电动自行车违法案件查处力度,通过高频次执法检查、典型案例公开曝光等方式,对非法改装、加装等违法行为保持“零容忍”高压态势。为进一步凝聚社会监督合力,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相关违法线索,诚邀广大消费者、企业及社会各界参与监督,共同维护电动自行车市场秩序与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