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万某美物业公司商业非直供电违规加价案
发布时间:2025-12-19 9:36:46 信息来源:海南省市场监管局
根据群众投诉举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秀英分局检查发现深圳市万某美物业公司海南海口分公司存在以自定标准收取某小区商业主体电费的行为。自2020年1月至2021年11月期间,以1.2至1.3元/千瓦时的标准向商业主体加价多收电费共计2637724.77元。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的规定。2024年5月14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秀英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一条、《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九条、第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六十六条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退还多收电费2637724.77元,并做出没收期限届满未予退还的违法所得1962970.09元,并处罚款3950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