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发布45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其中1批次涉及海南
发布时间:2026-1-22 9:19:11 信息来源:海拔新闻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徐明锋)1月21日,记者获悉,国家药监局近日发布45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通告,其中1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涉及海南,由东方城东明丽美容美发中心销售。
据国家药监局介绍,在2025年国家化妆品抽样检验工作中,经检验,产品标签标示名称为LAENNA莱也纳美白隔离防晒乳SPF50+PA+++等45批次化妆品不符合规定。涉及海南的不符合规定化妆品是东方城东明丽美容美发中心(地址:海南省东方市八所镇新居龙村公务员小区东边旁铺面)销售的L'otrix郎奇丝祖马龙香草植萃洗发乳(滋润丝滑),备案人/生产企业:广东阿里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总经销:香港阿里郎(国际)化妆品集团有限公司,备案人/生产企业: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创新大道东18号4座3楼(住所申报),包装规格:800ml,标示批号:ALLBH24A18,标示限期使用日期/保质期:2026/08/23,特殊化妆品注册证编号/普通化妆品备案编号:粤G妆网备字2022175832,标示生产许可证号:粤妆20220152,不符合规定项目是菌落总数,检验结果是3.0×104CFU/g,规定要求为≤1000CFU/g。
据悉,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相关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不符合规定化妆品涉及的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等依法立案调查,责令相关企业依法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并开展自查整改。各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依法责令相关化妆品经营者停止经营上述化妆品,并依法调查其进货查验记录等情况,对违法产品进行追根溯源,发现违法行为的,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