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抽检发现11批次不合格食品
发布时间:2026-2-7 21:58:54 信息来源:海拔新闻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徐明锋)2月7日,记者获悉,近期,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抽检600批次样品,检出11批次样品不合格。
据悉,11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农药残留超标、兽药残留超标、重金属超标等问题。具体情况为:
一、文昌清澜美日鲜水果店销售的脐橙,其中联苯菊酯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五指山通什万胜芒果批发店销售的象牙芒,其中苯醚甲环唑、戊唑醇、吡唑醚菌酯、乙酰甲胺磷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昌江石碌果鲜美宜果水果店(个体工商户)销售的香蕉,其中噻虫胺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乐东乐城潘德群水果摊销售的青芒果,其中苯醚甲环唑、戊唑醇、噻虫胺、噻嗪酮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文昌文城符丽丽蔬菜摊销售的水芹,其中辛硫磷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临高临城阿龙水果批发摊销售的草莓,其中烯酰吗啉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临高临城阿龙水果批发摊销售的小台芒,其中吡唑醚菌酯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八、琼海嘉积王红岭蔬菜摊销售的大陆水芹,其中辛硫磷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九、昌江十月田玉玲豆腐摊销售的芹菜,其中噻虫胺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东方八所小李西蒙鲜牛羊店(个体工商户)销售的、标称吉林市吉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牛肉,其中克伦特罗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一、东方佳佳福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腐竹,其中铅(以Pb计)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已开展核查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