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抽查发现4批次电动自行车头盔产品不合格
发布时间:2026-2-7 22:11:59 信息来源:海拔新闻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徐明锋)2月5日,记者获悉,2025年第四季度,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全省流通领域电动自行车头盔产品进行监督抽查,抽查16批次产品,经检验,不合格4批次,不合格发现率为25%。
据悉,4批次不合格产品为摩托车乘员头盔、电动车乘员头盔,分别由屯昌屯城哈喽电动车店(个体工商户)、定安定城李亚英电动车配件店、陵水椰林陵城悦腾电动车行、昌江石碌小许电动车配件店销售,分别由乐清市信安运动用品有限公司、瑞安市再安汽摩配有限公司、新会区大泽镇永全塑料加工厂生产涉及的不合格项目为壳体、佩戴装置、佩戴装置强度、吸收碰撞能量、耐穿透和护目镜项目。
壳体项目不合格主要体现在产品外表面反光材料的总面积小于3200 mm2,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GB811-2022《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的要求。该项目不合格会降低夜间或低能见度环境下的骑行安全性,增加碰撞风险。
佩戴装置项目不合格主要体现在产品佩戴装置包括下领系带,该系带宽度小于20 mm。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GB811-2022《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的要求。该项目不合格会导致头盔易脱落,保护失效;降低佩戴舒适性与安全性;同时也会增加二次伤害风险。
佩戴装置强度项目不合格主要体现在按标准测试出现系带搭扣损坏现象,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GB811-2022《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的要求该项目不合格会导致头盔在碰撞时易脱落或移位,导致头部失去保护,引发致命伤害。
吸收碰撞能量项目不合格主要体现在产品按标准试验完成后,壳体有明显的碎片脱落。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GB811-2022《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的要求。该项目不合格会导致头盔在碰撞时无法有效吸收冲击能量,导致头部直接承受巨大冲击力,同时碎片飞溅可能造成二次伤害。
耐穿透项目不合格主要体现在产品按标准试验完成后钢锥穿透头盔与头型产生接触。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GB811-2022《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的要求。该项目不合格会导致尖锐物体可能直接穿透头盔或使头盔壳体破裂,对乘员造成严重伤亡。
护目镜项目不合格主要体现在产品在冲击强度性能试验后,护目镜破碎且破碎后的碎片边缘有小于60°的尖角。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GB811-2022《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的要求。该项目不合格会导致碎片划伤面部、眼睛,造成严重伤害,同时劣质护目镜还可能引发视疲劳、头晕等健康问题。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抽查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将移交被检主体及产品标称的生产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