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鑫利盾消防器材店经营不合格有衬里消防水带案
发布时间:2026-2-7 23:55:21 信息来源:海南省市场监管局
2024年8月26日,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三亚鑫利盾消防器材店销售的有衬里消防水带进行抽样检测。经抽样检验,附着强度项目不符合GB 6246-2011《消防水带》标准要求,依据《2024年海南省消防水带产品省级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判定为不合格。经查,当事人经销不合格消防水带数量6卷,涉案产品货值为720元,违法所得120元。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三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移交涉嫌行政违法线索。2025年5月21日,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不合格消防水带4卷;2.没收违法所得计120元;3.罚款14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