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市文城镇宏星测绘仪器商行销售不合格有衬里消防水带案
发布时间:2026-2-7 23:56:30 信息来源:海南省市场监管局
2024年8月文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流通领域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执法人员对文昌文城宏星测绘仪器商行销售的有衬里消防水带进行监督抽查,经送山东精准产品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检验被判定为不合格品。经查,当事人经销不合格消防水带2卷,涉案产品货值120元,违法所得12元。
当事人销售不合格有衬里消防水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2025年3月15日,文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作出如下处罚:1.没收不合格有衬里消防水带1根;2.没收违法所得12元;3.罚款2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