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查处三亚客家福商贸有限公司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发布时间:2026-2-8 0:03:07 信息来源:海南省市场监管局
2025年3月16日,根据投诉举报线索,三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三亚客家福商贸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经查,在当事人经营的超市冷柜内,发现用于销售的1包“正宗台湾风味鲜辣香肠”(生产日期2023年9月8日,保质期12个月),截止当日,已超过保质期。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构成了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违法行为。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130.6元;2.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正宗台湾风味鲜辣香肠”1包;3.罚款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