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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宁市龙滚镇启川电动车销售店销售不合格电动自行车案

发布时间:2026-2-28 0:31:51    信息来源:海南省市场监管局   

20241025日,万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山东精准产品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对万宁龙滚启川电动车销售店经营的电动自行车进行抽样检验。经调查认定,该电动自行车中标识与警示语、互认协同充电项目不符合《电动自行车电气安全要求》(GB  42295-2022)标准,判定为不合格,涉案产品货值金额2800元。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万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万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移交涉嫌行政违法线索, 2025417日,万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没收不合格的电动自行车1辆、罚款28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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