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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局查处宁波长坡厚雪贸易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不合格翻领羽绒服案

发布时间:2026-3-5 23:37:14    信息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2025年7月3日,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市场监管局对宁波长坡厚雪贸易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不合格翻领羽绒服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没收不合格羽绒服316件、没收违法所得29.11万元和罚款33.18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4年9月13日,市场监管总局对当事人销售的翻领羽绒服(蛋壳色)实施抽样检验,判定为不合格。2024年11月12日、2025年4月2日、2025年4月18日,宁波市海曙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根据产品检验结果依法对当事人进行检查。经查,当事人于2023年9月至12月期间委托第三方公司生产翻领羽绒服,通过网络店铺销售。2025年4月28日,宁波市海曙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不同色(黑色和紫色)的同款翻领羽绒服执法抽检,均判定为不合格。当事人共销售不合格翻领羽绒服1105件,剩余库存316件,涉案货值金额共计66.36万元,违法所得29.11万元。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宁波市海曙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之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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