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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局查处达州市达川区露莎服装厂生产、销售不合格羽绒校服案

发布时间:2026-3-5 23:38:34    信息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2025年9月8日,四川省达州市市场监管局对达州市达川区露莎服装厂生产、销售不合格羽绒校服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没收违法所得0.98万元和罚款1.78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5年4月16日,达州市市场监管局在开展校服质量专项整治中,对当事人生产的冬季校服产品进行抽样送检,判定为不合格。经查,涉案货值金额3.56万元,违法所得0.98万元。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九条之规定,达州市市场监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之规定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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