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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期,入驻三亚某夜市的天涯某姑娘餐饮店、个体经营户哈某莲等2位经营主体因消费欺诈、缺斤短两等违法行为一年内先后被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立案查处。经查,三亚某购物中心为该夜市交易市场开办者,当事人在经营管理过程中,未能按照规定履行审查、检查、制止、报告等管理义务,导致入驻商户一年内出现两次消费欺诈行为。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海南自由贸易港反消费欺诈规定》相关规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10万元、对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郑某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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