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宁市兴隆溪凤健康养生中心虚假宣传案
发布时间:2026-3-27 18:15:13 信息来源:海南省市场监管局
根据群众投诉举报,万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万宁市兴隆溪凤健康养生中心进行调查。经查,当事人对其销售的山药黄精(复合饮品)和硒多种维生素胶囊两款保健品,宣称有治疗癌症的疗效,存在欺骗、诱导消费者购买保健品的行为。同时当事人正常经营期间,在经营场所内墙壁上悬挂各种中医康复、理疗等内容的宣传图文资料。经进一步核实,该养生中心有关的宣传无科学依据,存在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万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