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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回扣到保底奖金,陵水一家海鲜饭店贿赂拉客人员被罚15万元

发布时间:2026-4-11 13:20:15    信息来源:海拔新闻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徐明锋)4月11日,记者获悉,因存在为谋取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给予拉客人员财物贿赂的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近期,陵水新村大海一号海鲜加工饭店被罚款15万元。

陵水黎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结果指出,陵水新村大海一号海鲜加工饭店自2023年9月起至2025年11月19日被查获时止,为排挤其他竞争对手,争取更多的交易机会,获取更多的利益,在经营加工海鲜过程中,采取给付拉客人员一定回扣,吸引其带客上门消费的方式进行经营。其中,从2023年9月至2025年春节期间,给付拉客人员的回扣比例为所带客人消费金额的20%;从2025年春节开始,为躲避监管,变相采取固定每月给付拉客人员3000元保底,另加300元至1000元不等的奖励作为回扣。拉客人员王某元、赵某妹、梁某菊承认,共收受陵水新村大海一号海鲜加工饭店给予的回扣分别为4187元、1276元和21000元。以上回扣款通过现金和微信转账等方式进行给付,均未如实计入法定财务账册。陵水新村大海一号海鲜加工饭店的上述行为,构成为谋取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给予拉客人员财物贿赂的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

据悉,陵水新村大海一号海鲜加工饭店经营场所是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县新村镇疏港大道12号。针对陵水新村大海一号海鲜加工饭店存在上述违法行为,4月2日,陵水黎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陵水新村大海一号海鲜加工饭店作出罚款15万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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