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29日,临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临高县某酒吧进行检查,查获待售327瓶印有“野格”字样的利口酒,酒吧无法提供商标权利人授权许可证明,经商标持有人鉴定为侵权商品。经查,酒吧自2025年7月15日起,通过微信等渠道购进1919瓶“野格”利口酒,已售出1615瓶,销售单价180元/瓶,总销售额29.07万元,涉嫌违法经营额巨大。因违法经营额远超刑事立案追诉标准,涉嫌犯罪,临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5年10月8日将案件移送临高县公安局,公安机关已立案侦查。
海南省知识产权局表示,本案是餐饮服务行业销售假冒知名洋酒、依法启动行刑衔接程序的典型案件,市场监管部门协同商标权利人联合执法,高效鉴定真伪、规范固定证据链,为酒类商标侵权案件办理提供清晰范本。涉案商标为国际知名品牌,数额大、社会危害性大,是打击流通领域知识产权犯罪的典型,充分彰显行刑衔接治理效能,对震慑餐饮行业商标侵权、维护消费者权益与市场秩序具有重要警示教育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