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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某与五指山市某公司著作权纠纷调解

来源:海拔新闻
发布时间:2026-4-24 23:22:46

郭某系美术作品《GY0024-包粽子》(登记号:辽作登字-2025-F-00029382)著作权人。2025年5月30日,郭某发现五指山市某公司未经许可在其公众号上使用该作品,遂诉至琼海市人民法院,要求停止侵权行为、删除相关公众号上涉案作品,并赔偿经济损失10000元。经征求双方当事人同意,琼海市人民法院将该案委派五指山市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诉前调解。

考虑郭某身处省外,调解员采用“线上+线下”结合方式调解,梳理案情、释明著作权相关法律,缓和五指山市某公司抵触情绪。经多轮协商,双方达成一致,五指山市某公司同意赔偿800元,立即删除侵权作品。双方线上签署调解协议,并共同向琼海市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出具司法确认的民事裁定书赋予协议强制执行力,纠纷快速化解。

海南省知识产权局表示,本案是网络著作权纠纷多元化解的典型案例,案件充分考虑涉案当事人异地诉讼的实际情况,依托“法院委派+线上调解+司法确认”模式,采用在线审理,积极运用诉前调解程序,在调解员的主持下,成功调解结案。案件事实清楚、程序规范,很好地提高诉讼效率,有效破解跨地域维权难题,降低当事人维权成本、缩短化解周期,形成全链条解纷闭环,为网络著作权侵权纠纷高效处置提供实操样本,助力完善区域知识产权协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