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公司系涉案计算机软件的合法著作权人,B公司等3家企业在未取得权利人授权的情况下,擅自使用、修改或破解涉案计算机软件,并将其用于自身商业运营,严重侵害了A公司的软件著作权。针对上述3起关联侵权纠纷,A公司一并向法院提起诉讼,案件经法院委托,交由三亚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人民调解委员会全权主导调解工作。
调解结果
三亚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人民调解委员会创新运用“信息联动+专业研判+分类调解”工作模式,主动对接法院共享生效判例、明确统一裁判标准,结合各侵权企业的侵权情节、违法程度等实际情况,量身定制“一案一策”个性化调解方案,通过精准释法明理、耐心沟通疏导,逐步弥合双方诉求分歧。最终,3起关联案件同步达成调解协议,各侵权方均按期足额支付赔偿款,同时双方承诺后续将严格规范软件使用行为,从源头防范化解知识产权侵权风险。
典型意义
本案充分凸显了三亚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人民调解委员会在知识产权多元解纷、多方协同工作机制中的关键枢纽作用。调委会全程发挥专业主导优势,联动法院实现纠纷信息互通、司法资源共享,构建起“调委会主导、法院联动、各方参与”的高效知识产权纠纷化解机制,成功批量化解涉企著作权纠纷,既全力维护了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也有效引导经营主体依法合规经营,为海南自贸港知识产权多元纠纷化解工作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经验。